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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长期拘留常见问题及入境须知
来源: | 作者:global0906 | 发布时间: 2025-01-15 | 316 次浏览 | 分享到:

德国长期拘留常见问题及入境须知

 

1. 如何预约申请长期签证(德国签证)的面谈时间?

每份德国签证申请都必须通过使馆网页预约递交时间(非德籍欧盟成员国公民的家属除外)。每个申请人都需要单独的面谈时间,儿童和婴儿也不例外。只有在正确的类别下做出预约,签证申请才会被受理。

请向主管您居住地/常住地的驻外使馆或领馆预约面谈时间。

请注意:德国驻北京大使馆为留学生及博士生和研究人员采用预约等候名单制,详情请见此

德国公民的配偶申请德国签证同样须预约面谈时间。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的享有自由迁徙权的家属申请该类别签证可以不提前预约时间。请向您递交申请的使领馆咨询此类情况的接待时间。

2. 哪些居留目的允许在德国长期居留?

只针对《居留法》许可的居留目的发放签证。

3. 哪个使馆或领馆负责处理您的长期签证(德国签证)申请?

德国驻华使馆或领馆按地理位置划分领区。哪个使馆或领馆负责您的申请,完全以您的常住地为准。常住地是指实际居住和/或工作或学习的地点,而非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或国籍。假期时短期回家或旅行不能作为向驻华使馆或领馆申请签证的依据。

请注意留学签证的特殊规定(详见问题4)

您的常住地位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青海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湖南省、江西省或山东省,请向德国驻华大使馆签证处预约面谈时间。

您的常住地位于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或浙江省,请向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预约面谈时间。

您的常住地位于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或广西壮族自治区,请向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签证处预约面谈时间。

您的常住地位于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或重庆市,请向德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签证处预约面谈时间。

您的常住地位于辽宁省、吉林省或黑龙江省,请向德国驻沈阳总领事馆签证处预约面谈时间。

4. 您可以在哪里申请留学签证?

请先核实哪个使馆或领馆负责您的签证申请。

毕业生须知:原籍不在北京领区、但在北京领区的大学就读过的毕业生,在毕业后如需办理签证业务,应在现常住地的领馆办理。即由常住地所在辖区的使领馆负责您的申请。学位尚未发放的申请者应提交大学迟发学位的证明及德语翻译件。

a) 常住地在德国驻成都、广州和沈阳总领馆辖区内的申请人您只能在其所在地区的总领馆的签证处申请签证。

b) 常住地在德国驻上海总领馆辖区内的申请人原则上(例外情况见下文),留学签证、留学预备签证以及大学交流项目签证申请在留德人员审核部(APS)递交

例外情况:

下列类别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签证处递交签证申请:       

- 艺术和音乐专业的大学生

- 拥有非中国高校入学资格或在非中国高校毕业证的大学生

- 主要由德国或者欧盟公费资助的奖学金生

- 博士研究生 (请阅读单独的“赴德读博签证申请须知”)

- 参加DSD项目的学生

c)常住地在德国驻北京大使馆辖区内的申请人

德国驻北京大使馆辖区内的申请人申请签证时需在预约等候名单上登记。

5. 长期签证(德国签证)的申请表须用哪种语言填写?

请使用德语或英语填申请表

6. 申请长期签证(德国签证)的哪些材料必须提交翻译件?

所有证书、证明和德国签证申请程序中提交的其他材料均需翻译为德语。译文必须准确且内容无误。提交不准确或错误译文的后果由您个人承担。不要求由宣誓过的译员翻译或对译文进行公证。

英文材料无须翻译成德文。

7. 申请长期签证(德国签证)的证书/证明必须认证吗?

中国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官方证明必须附有海牙附加声明书。 户口本内容页、大学或中小学毕业证书除外。海牙附加声明书确认证书/官方证明的真实性。

2023年11月30日之前认证过的中国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官方证明将继续被接受,无需额外办理海牙附加声明书。

对于不是德国或中国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形式上有其他一些要求。对于欧盟国家出具的国际性身份证明文件通常没有进一步的要求。

8. 未成年人的申请须注意什么?

a) 申请

为每个孩子都要单独填写申请表,并由监护人(通常是父母)签字。须为每个孩子单独预约面谈时间。孩子也必须亲自前往相应的使馆或领馆进行面谈。

b) 护照

必须持有有效护照。10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中国护照不得由包括父母在内的任何人签名。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亲自在护照上签名。

c) 家庭团聚情况下的监护人同意书

在中国,原则上父母双方总是共同拥有监护权,即便在离婚之后、或者抚养权被判给了其中一方,也仍是如此。

因此,法定监护人双方必须同意未成年人移居德国。 更多信息参阅随迁子女签证须知。

为维护监护人的权利,同意声明书和申请的旅行在时间上必须相关。因此,相应的使领馆只接受距离申请递交之时不超过6个月的同意声明书。

d) 其他情况下的监护人同意书(如:读高中)

如果未成年人即非与至少一名已迁居德国的监护人团聚、也非与至少一名监护人一同迁居德国,则必须指定一人接受未成年人在德国居留期间的抚养权。这并不是监护权的转移,而主要是在未成年的孩子尚不具有(完全)法律行为能力的所有事项上为其提供法律代表。监护权不可转移。

抚养权只能移交给自然人(例如:不能移交给学校)。请使用我们提供的声明模板。 

在德生活的代行抚养人须书面同意接受抚养权。不需要对签名进行认证,但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应提交一份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为维护监护人的权利,同意声明书和申请的旅行在时间上必须相关。因此,相应的使领馆只接受距离申请递交之时不超过6个月的同意声明书。

e) 特殊情况

a. 如果监护人一方或双方不居住在中国,必须向德国的官方机构、德国驻外的使馆或领馆或者德国公证人提交同意声明书.

b. 如果法定监护人双方都不能提交签证申请,则必须授权第三人提交申请。授权书上的签名必须经过公证,请参见第 a 点。  

c. 如监护人一方去世,则须提交经海牙认证或双认证的死亡证明,附德文译文。

d. 如监护权全部移交给一位监护人,则须提交经海牙认证或双认证的监护权判决书,附德文译文。

9. 申请长期签证(德国签证)的医疗保险须满足哪些要求?

申请时原则上须证明申请人有涵盖德国法定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保险。例外情况请参照签证须知。

多数情况下,如申请者从事有社会保险的职业或者在德国高校留学是带有法定医疗保险的。对于法定医疗保险生效之前的时间段,提供旅行医疗保险即可。

如果签证有效期内没有法定医疗保险生效,则旅行医疗保险必须涵盖签证的整个有效期。

只有能够证明有充足的医疗保险,才有可能在德国国内获得居留许可。

请注意,某些旅行医疗保险供应商不为长期居留目的提供保险。

 

10. 如果配偶在中国居住,不能出示在德国的户籍登记证明,该如何办理?

如果您在德国还没有住所,可以通过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来证明您的居住地址。如果您想先入住临时住所,请提供住宿提供者(例如家人或朋友)的非正式信函或酒店预订单。

按所提供的地址确定主管您签证流程的外国人管理局,入境后将由其负责签发居留许可。

11. 申请长期签证(德国签证)的工作证明有何要求?

工作证明应使用工作单位的公用信笺(含信头、签字和印章),并包含如下信息:单位的地址和电话、申请人在该单位的职务、月薪以及入职时间。

12. 您必须提交德语或英语语言能力证明吗?

《居留法》规定,在某些情况下申请者必须提供语言能力证明,例如申请与配偶团聚或留学签证。还有一些情况中,申请者只有在语言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才能允许就业,例如医生和护理人员。

     使领馆还将检查您所申请的居留目的是否合理。这也可能包括审核语言能力,例如申请赴德培训或读中学。

13. 如何证明自己的德语能力?

只有基于符合欧洲语言测试协会(ALTE)标准的标准化语言考试的语言证书才能被认可为德语水平的证明。

目前包括如下机构的证书(与考试地点无关):

歌德学院(Goethe-Institut e.V.)、

欧洲语言证书有限公司(Telc GmbH) 、

奥地利德语语言证书(ÖSD)、

德福考试院(TestDaF-Institut e.V.)(哈根函授大学和波鸿鲁尔大学的考试院;语言测试等级仅从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标准(GER)“B2”等级开始)。

ECL考试中心 (考试主办方,考试由AFU GmbH执行)

通常只接受考试日期不早于一年前的证书。如有重考部分模块,则以最早通过的模块的日期为准。

个别情况下可免除提交语言证书,如语言水平明显超过所要求的级别。

14.  若您的未成年子女已年满16岁,如果他/她想与您团聚,是否必须具备欧洲共同参考框架C 1级的德语能力?

如果您的未成年子女不是与父母双方或单独法定监护人一起移居德国,原则上他/她必须提供具有C 1级德语水平的证明。

如果居住在德国的父母或父/母的配偶按照以下法律规定获得居留许可,则此规定不适用:

15. 申请长期签证(德国签证)的费用是多少?

签证申请处理费,即签证费为75欧元(对18岁以下的申请人为37.50欧元),在申请签证时按照当时的汇率折合人民币支付。德国公民的家属(含配偶、注册过的同性生活伴侣、未成年的单身子女)以及德籍未成年孩子的外籍父母可免交签证费。享有欧盟自由迁徙权者的家属也无需缴纳签证费。免除签证费的情况还包括受德国或欧洲的公立奖学金资助赴德的外籍公民。

16. 长期签证(德国签证)的有效期多长?

德国签证有时间限制,只覆盖最初的三至六个月。如您计划至多停留一年,例如大学交换生项目或为期一年的员工外派,也可发放覆盖整个计划停留时间的签证。

17. 入境德国之后须做些什么?

德国签证有时间限制,只覆盖最初的三至六个月。随后将由主管的外国人管理局根据您的居留目的签发长期居留许可。请您在入境德国后立刻向您居住地的主管外国人管理局预约面谈时间。

另外请注意,根据登记法相关规定,您有义务在入境后至主管部门(通常是居民登记处)登记及最后出境时办理注销登记。

18. 凭长期签证(德国签证)可以入境其他国家吗?

持德国签证(“D型签证”)和有效的旅行证件,每180天可在申根区自由来往至多90天。

19. 签证申请被拒怎么办?

签证申请人可以在得知被拒签后的四周内,就被拒签一事向柏林行政法院提起诉讼。处理过程预计需要数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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